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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机关建设已成为推动政务工作规范化、标准化和智能化的核心路径。数字机关建设的核心目标,是打破传统政务工作中的壁垒与瓶颈,实现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部门、跨系统、跨业务的高效协同。在这一过程中,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的平衡,既是建设的关键难点,也是衡量建设成效的核心标准。唯有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,才能让数字机关真正发挥集约高效、安全可靠的政务服务价值。
一、数字机关建设中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的核心内涵
(一)数据安全:数字机关的“生命线”
数据安全是数字机关建设的前提与基础,直接关系到政务工作的合规性、公信力乃至国家安全。
数字机关运行过程中,会汇聚海量敏感数据,包括人员信息、组织数据、业务数据、决策数据等,其中不乏涉密信息、政务机密和公众隐私数据。
数据安全的核心内涵,在于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防护体系,确保数据在采集、存储、传输、使用、归档等各个环节不被泄露、篡改、滥用或破坏,同时防范网络攻击、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,保障政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。
(二)信息共享:数字机关的“效能源”
信息共享是数字机关破解“信息孤岛”“数据孤岛”的关键手段,也是提升政务协同效率的核心支撑。
传统政务工作中,各部门各自为政的信息化建设模式,导致系统互联互通不畅、数据标准不统一,大量数据资源闲置浪费,严重影响了跨部门协同与决策效率。
信息共享的核心内涵,在于通过统一的标准规范、技术平台,实现各部门、各层级数据的有效整合与顺畅流转,让数据资源转化为决策支撑、服务效能,推动政务工作从“各自为战”向“协同联动”转变。
二、二者失衡的现实困境与潜在风险
(一)重共享轻安全:暴露政务运行漏洞
部分地区在数字机关建设中,过于追求信息共享的便捷性与覆盖面,忽视了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步建设。
例如,在推进跨部门数据交换时,未建立严格的权限管控与数据加密机制,导致敏感政务数据被非法获取、篡改;在开放数据共享接口时,缺乏有效的安全审计与风险预警,给网络攻击留下可乘之机。
这种失衡不仅可能导致政务机密泄露、公众隐私受损,还可能影响政务决策的准确性,甚至引发社会信任危机。
(二)重安全轻共享:陷入“数据孤岛”困局
与重共享轻安全相对的是,部分单位因过度担忧数据安全风险,采取“封闭化”的建设模式,对数据共享设置多重壁垒。
例如,各部门坚守自身数据资源,拒绝与其他部门建立数据共享通道;即使开放共享,也设置繁琐的审批流程与严格的使用限制,导致数据流转效率极低。
这种“重安全、轻共享”的倾向,使得数字机关建设流于形式,无法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价值挖掘,政务协同效率难以提升,与数字化转型的初衷背道而驰。
(三)标准不一:加剧平衡难度
当前,数字机关建设中还存在数据标准、安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。
不同部门采用不同的数据格式、编码规则,导致数据在共享过程中难以有效整合,需要投入大量成本进行数据清洗与转换;
同时,各部门的安全防护标准、风险评估体系存在差异,在跨部门数据共享时,难以形成统一的安全防护合力,既可能因标准过高限制共享效率,也可能因标准过低留下安全隐患。
三、平衡之道:构建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协同机制
(一)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
标准统一是实现二者平衡的基础前提。应从顶层设计出发,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与安全标准:
在数据标准方面,明确数据采集、存储、传输、交换的格式规范、编码规则,建立统一的元数据管理体系,确保不同部门、不同系统的数据“可对接、可整合、可使用”;
在安全标准方面,制定统一的安全等级保护规范、数据加密标准、权限管理规则,明确不同类型数据的安全防护要求,为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提供统一遵循。
(二)搭建分级分类的管控平台
基于数据的敏感程度与重要性,建立分级分类的管控机制,是平衡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的核心路径。
通过对政务数据进行分级(如普通数据、敏感数据、涉密数据)、分类(如人员数据、业务数据、决策数据),针对不同级别、不同类型的数据制定差异化的共享策略与安全防护措施:
普通政务数据可在授权范围内自由共享,仅需基础的安全审计;敏感数据在共享时需进行加密处理,严格管控访问权限,全程记录使用轨迹;涉密数据则严格限制共享范围,采用专用加密通道与存储设备,实施最高级别安全防护。
(三)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
数据安全不能仅停留在某个单一环节,需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,为信息共享筑牢安全屏障。
在数据采集环节,建立数据来源审核与合规性校验机制,确保数据采集合法合规;在存储环节,采用加密存储、分布式存储等技术,防范数据丢失与篡改;
在传输环节,运用加密传输、安全协议等手段,保障数据在跨部门、跨系统流转过程中的安全;
在使用环节,实施精细化权限管理,基于角色分配数据访问权限,结合多因素认证、操作日志审计等方式,防范非法使用;
在归档与销毁环节,建立规范的流程,确保数据归档安全、销毁彻底。
(四)打造协同联动的技术支撑平台
技术平台是实现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平衡的重要载体。应构建集数据中台、智能中台、安全中台于一体的技术支撑体系:
数据中台负责数据的整合、清洗、治理,为信息共享提供高质量的数据资源;
智能中台通过人工智能、大数据分析技术,实现数据共享的智能匹配、权限的智能管控与安全风险的智能预警;
安全中台整合防火墙、入侵检测、数据防泄漏等安全技术,为数据全生命周期提供一体化安全防护。
同时,利用低代码平台、大模型等技术,提升平台的灵活性与智能化水平,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简化数据共享流程,提升共享效率。
(五)健全制度保障与责任落实机制
平衡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,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与明确的责任划分。
应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、信息共享管理制度,明确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的责任主体、工作流程、考核标准;
建立数据安全应急预案,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演练,提升应对数据安全事件的能力;
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,将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工作纳入政务工作考核体系,对违规共享、泄露数据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,对高效落实共享与安全要求的单位给予激励,形成“谁共享、谁负责,谁安全、谁受益”的良好机制。
数字机关建设中,数据安全是底线,信息共享是目标,二者并非相互对立,而是相辅相成、辩证统一的关系。没有安全的信息共享,如同无基之楼,难以长久;没有共享的安全防护,恰似闭门造车,失去价值。唯有以统一标准为基础,以分级分类为核心,以技术平台为支撑,以制度机制为保障,才能实现数据安全与信息共享的动态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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